2月8日,國家能源局修訂印發《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以下簡稱并網安評)行為,提升發電機組并網安全運行水平,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答記者問。
問: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工作有哪些作用和意義?
答:并網安評是強化廠網界面管理,提高發電機組并網運行穩定性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強電力安全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對全面診斷和評價并網發電機組安全運行能力,有效管控發電機組涉及并網安全的重大隱患和風險,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為此,國家審改辦已繼續將并網安評作為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予以保留。
問: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的組織形式是怎樣的?
答:自1999年開始,原國家電力公司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發電廠并網安全性評價工作。為保證該項工作的公正性、客觀性和權威性,應廣大發電企業強烈要求,從2005年開始,原電監會派出機構陸續從網省電力公司接手并網安評工作,到2007年已全部由電力監管機構負責組織開展并網安評工作,并逐漸形成了“電力監管機構協調監督,電力調度機構積極配合,發電企業主體實施,評價機構現場服務,安全專家技術把關”的工作格局。
問: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工作取得了哪些效果?
答:為了規范并網安評管理,原電監會于2007年制定印發了《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辦法》出臺后,在派出機構的推動下,在電力企業和中介機構的配合下,并網安評工作進展順利,有序推進。通過并網安評工作,發現并整改了大量影響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缺陷和隱患,進一步提升了發電企業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了并網發電機組安全運行水平,維護了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問:這次為什么要對《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進行修訂?
答:按照國家簡政放權的要求,2013年7月底,《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已取消、下發、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表的通知》將并網安評作為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予以保留,并對并網安評工作提出了修改完善的要求。隨后,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監管司即開始對原電監會印發的《發電機組并網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進行修訂,以進一步理順并網安評組織關系,簡化并網安評程序,強化并網安評質量管理,并減輕企業負擔。
問:本次修訂工作的主要內容有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