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發9號文及其配套文件已下發,售電側改革成為本輪電力市場改革的亮點之一。同時也應看到,售電側改革的實施面臨規范售電主體準入、發售電市場價格放開管制和公平交易、用戶服務模式轉變等一系列任務,是一項涉及面廣、工作量大的系統工程,因此也是本輪電改的難點之一。
售電側改革的核心是放開用戶選擇權、允許用戶能夠自由選擇售電主體購電,因此保障用戶能更好地行使選擇權,就成為確保售電側改革成功的關鍵。筆者認為,推進售電側改革有序、平穩地實施需要采取如下關鍵舉措。
一、放開用戶管制,并通過豐富交易品種、公平開放電網等,為用戶自由交易提供便捷的服務。
首先,用戶的放開需要制定公平無歧視的準入規則,不能走以前某些省份指定用戶參與交易的老路。同時,國外大部分國家均按照電壓等級和用電容量從大用戶開始放開,再逐步放開中小用戶,我國可借鑒國外經驗,從放開承受市場價格波動風險能力較強、參與市場競爭條件更成熟的大用戶起步。
為了使用戶能夠自由、方便地通過市場購電,一方面需要健全交易平臺、逐步豐富市場交易品種,以滿足用戶多元化的交易需求;另一方面,逐步實現跨省跨區電力交易的市場化,推動用戶在更大范圍內進行交易,使得用戶擁有更多選擇。同時,通過公平開放電網,制定合理的輸配電價,為售電公司自由買賣電和用戶自由購電提供順暢的基礎條件。
二、引入多元化售電主體、創新服務模式和內容,滿足用戶多樣化需求。
用戶自由選擇權的實現,需要引入社會資本,培育形成多元化的售電主體。通過充分競爭來促進售電主體自發提高對用戶的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同時也能促進售電主體不斷創新服務內容,如為用戶提供節能、優化購電等增值服務。隨著互聯網技術和大數據的應用,還可創新多種商業模式和業態,為用戶提供更加差異化和個性化的服務,也進一步促進社會創新創業。
值得注意的是,售電主體的準入是構建有效競爭售電格局的關鍵。一方面,制定準入條件時應充分考慮保護用戶的利益,尤其在目前我國法律等市場環境尚不成熟的情況下,需要在財務、人員、服務資質等方面設定合理的標準;另一方面,對于符合條件的主體應公平無歧視準入,當前出現的通過行政性命令指定某些企業成立售電公司的現象不符合市場規律。
三、有效防范售電環節的壟斷,確保用戶選擇權可用、能用、在用。
售電側改革涉及面廣,關系到發電環節競爭、增量配電業務放開以及工業企業發展等,可能會出現多種壟斷形式。例如擁有實力的電力企業在售電市場的壟斷、發配售一體化等的新型局部壟斷等。這限制了用戶自由選擇購電的權利,同時還會壟斷用戶的價格。因此,為了防范壟斷,在售電主體的構建之初就需要考慮可能出現的壟斷而設置相應的進入條件,同時監管部門需要加強對售電市場壟斷的監管,有效維護用戶的利益。
四、建立保底供電服務機制和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等保障機制,確保用戶獲得安全可靠供電。
電力是生產生活的必需品,為了保證售電側市場化后持續安全地供電,必須建立保底供電服務機制。配套文件設立了為民服務底線,規定電網企業履行確保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用電的基本責任,并在售電公司終止經營或無力提供售電服務時,保證其正常供電不受影響。
同時,由于售電環節門檻比較低,為保護用戶利益,需要建立售電公司的信用體系,對售電公司的信用進行評價并向社會公示。未來也可借鑒國外經驗,探討建立基于交易規模的信用保證金制度。
總之,售電側改革的實施可以放開用戶選擇權為著力點,建立一系列保障用戶行使選擇權的機制,進而實現售電市場的高效運行,同時也推動整個電力市場的建立和完善。
(作者供職于國網能源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