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石定寰認為,盡管太陽能光伏發電的技術不斷進步和硅材料行業泡沫被擠壓,光伏產品價格也在下降,但低于2元/千瓦時的招標價格是無法實現企業盈利的。
此外,生物質發電項目造價高,總投資大,運行成本高,盡管國家給予了電價優惠政策,但從盈利水平看還不如常規火電。一是單位造價高,目前單位造價為1.2萬元/千瓦;二是燃料成本高,電價成本中的燃料成本約為0.4元/千瓦時,遠高于燃煤發電;三是生物質發電項目執行與傳統發電行業一樣的稅收政策,而且生物質發電企業增值稅進項抵扣操作困難,企業實際稅率約為12%,高于常規火電實際稅率6%至8%。
華北電力大學副校長、可再生學院院長楊勇平認為,比較效益差距甚大,這是風能、太陽能光伏和生物質能源發電客觀存在的事實,無論企業還是國家在制定發展規劃時都不應忽視。
加快探索新能源電價合理路徑
業內專家普遍還認為,要實現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其核心之一就在于如何確定新能源電價的合理路徑。
根據《國家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確定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到能源總消費15%的發展目標,并將可再生能源電力作為核心內容之一,國家也出臺了相關試行辦法,對新能源發電的上網電價做出了暫行規定,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沒有形成一套有效的定量分析方式。
針對這一情況,廣西電力試驗研究設計院副總經理陳立建議我國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新能源電價進行探索:
首先是對現行的新能源電價政策進行系統評估。從產業發展特性、電力技術、成本形成特性、能源替代和中國國情等,多角度、多層次、多領域地提煉新能源電價政策的內涵,系統總結國際新能源電力定價經驗,明確新能源電價政策方向和重點領域。
其次是分析新能源電價影響因素。對發電成本、產業發展需求、競爭狀況、外部效益、定價原則等影響各類可再生能源電價形成和變動的內外部因素進行研究。
三是對研究建立政府主導的新能源價格政策評價體系和政策方向,應綜合考慮固定電價、溢價電價、招標電價、市場電價、綠電電價等新能源電價機制形成的背景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四是進行新能源發電發展投入的效率實證研究。分析新能源價格變動對這一產業發展的影響,制定新能源價格補貼方案,確定補貼資金在各類新能源之間的分配結構,確定補貼對象及標準、補貼方式及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