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當前我國風電行業內普遍存在因電價定價和執行不到位而制約產業健康發展的現象,特提出以下建議:
1、財務成本在風力發電成本中占有很高的比重,而近年來,銀行貸款利率多次上調,顯著增加了風電成本。當前,銀行長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已達7.83%,較2004年(5.76%)上漲了2個百分點還多,假定當時某風電項目的合理電價0.45元/kWh,考慮利率上調因素,當前的電價應上調約0.04元/kWh。建議建立風電的“電價-利率聯動機制”,合理調整風電電價。
2、由于可再生能源附加收入分配調劑在操作上的滯后,造成風電裝機規模較大的省區(如內蒙古、新疆),其電網企業在風電電費結算中存在一定的資金壓力,影響了風電企業電費的及時到位。建議向這些地區的電網企業預付一定數額的可再生能源附加收入資金,同時縮短可再生能源附加收入分配調劑的操作周期,使這些地區的風電企業實現電費的逐月足額結算。
3、鑒于部分地區的電網企業為風電設置了所謂的“試運期電價”,即風電項目在試運期間按低電價(如0.20元/kWh)結算,不執行政府主管部門在項目核準文件中“累計發電等效滿負荷小時數在30000小時之內”的批復電價,嚴重損害了風電企業的合法權益。建議政府部門出面干涉,糾正這種不合理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