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風電產業的迅速發展,與國內風電企業相關的知識產權糾紛也越來越多。
憑借自身在技術上的不斷突破和后發優勢,中國本土風電企業近幾年在市場和技術上都取得了驕人的成績。據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統計,2011 年,金風科技、華銳風電、國電聯合動力和明陽風電等4 家中國風電企業紛紛進入到世界新增風電裝機的前十強名單。
羽翼漸豐的中國風電企業在完成原始積累后,開始將目光鎖定海外更廣闊的市場。但是,在主場占盡天時地利的中國企業,在“走出去”的路途上卻沒有那么順風順水。昔日在技術上處于絕對優勢地位的歐美企業,在面對日益強大的中國企業時,自然把知識產權當作維護自身利益、應對激烈競爭的有利武器。
華銳風電和美國超導的知識產權爭端無疑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了。
2011 年9 月14 日,美國超導公司宣布其正在針對華銳風電采取一系列法律行動,其中包括就盜竊知識產權和合同違約向華銳風電提起刑事和民事訴訟。此外,美國超導還要求華銳風電支付美國超導已發貨物的貨款,并根據與美國超導現有的所有合同,接受所有合同約定但尚未交付的核心電氣部件和備件。華銳風電則表示暫停對美國超導公司付款和收貨工作的主要原因是美國超導交付產品不符合合同規定和中國電網的并網要求。并且,對于美國超導的指控,華銳風電表示將積極應訴,并將適時提出反訴,以捍衛公司的利益和自主知識產權。昔日風電領域的合作伙伴一時反目成仇,這場還在持續的爭端也成為迄今為止中國最大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之一。
博弈之實
和其他行業一樣,中國風電產業在國際化的征途中常常遇到兩種讓人措手不及的遭遇:一種是擁有產品優勢的企業在歐美遭遇的貿易保護,前不久美國針對中國風電塔筒以及光伏產品發動的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就是一例;二是基于技術上發動的知識產權訴訟,華銳風電與超導公司的糾紛為一例。在風電知識產權糾紛的背后,有歷史的原因,也有現實的策略。
首先,在中國風電產業發展之初,“引進來”是一條重要的渠道,早期很多國內企業的專利技術,有相當一部分是通過與外企合作研發以及授權使用國外技術和圖紙的方式獲得,這種既競爭又合作的格局是中國風電企業的基本格局。雖然這種與國外相關公司的技術合作可以最直接也最快地提升中國企業的技術水平和打開銷售渠道,但同時對中國企業知識產權的運用和保護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幾年,隨著中國風電企業的不斷壯大,當初以專利技術授權為主的合作形式也為后來的糾紛埋下了隱患。
其次,一直以來,知識產權都是歐美企業慣用的一種商業競爭工具。對這些國家來說,知識產權是很多企業巨額利潤的核心動力,他們習慣于將其各種專利租賃給其他國家,從中賺取豐厚的回報。因此,歐美國家非常重視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并將其作為參與國際競爭的一大武器。同時,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風電企業由引進、模仿生產向生產和銷售自主品牌轉變,其市場份額與產品競爭力也逐年提升,很多企業在國際市場的不斷拓展已經嚴重威脅到歐美傳統企業的利益,甚至讓一向以技術自居的歐美企業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