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管理機制阻礙海上風電起步
按照規劃,到2020年,我國海上風電將實現并網裝機3000萬千瓦。這意味著,未來幾年,海上風電復合增速為90%,遠超風電行業整體裝機增速。
“目前來看,發展海上風電的最大問題是審批權重疊問題。 海上風電開發涉及海洋、氣象、軍事、交通等領域,管理環節多,部門之間職責不明確,項目審批核準困難。”張傳衛舉例說,“比如海洋環保的問題,海洋局、環保局等多個部門都會參與。”在他看來,多頭管理、重復管理審批阻礙了海上風電開發。
張傳衛認為,國內風電機組技術已經具備了“下海”的條件,海上風電的工程技術和能力已經基本形成,海上風電具備了規模化開發的可能。
對于目前確定的0.85元的海上風電標桿電價,張傳衛表示,這一電價也僅僅是過渡性電價,沒有規模就沒有經濟性,什么樣的電價最合適,必須干起來才知道。“既然標桿電價已經定了,現在要做的就是去考慮怎么干了。”張傳衛對記者說。
不論是海上風電還是陸上風電,新能源面臨的核心問題都是如何降低度電成本問題。張傳衛告訴記者,補貼滯后、不能及時到賬等現象,容易導致全行業相互拖欠,會影響整個產業的健康發展。
張傳衛表示,若能將與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收支有關的資金確定方式、收支操作流程、管理和監督工作等實現公開化,可再生能源行業將能獲得明確的發展規模參考,有助于解決資金征收與實際需求之間存在缺口的現象,有關部門的管理權限也將相應得到明確,使得補貼資金的發放或補發能夠及時、順利地進行,從而使得補貼資金得到更高效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