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 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文件。文件指出:煤炭是我國主體能源。煤炭產業是國民經濟基礎產業,涉及面廣、從業人員多,關系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近年來,受經濟增速放緩、能源結構調整等因素影響,煤炭需求大幅下降,供給能力持續過剩,供求關系嚴重失衡,導致企業效益普遍下滑,市場競爭秩序混亂,安全生產隱患加大,對經濟發展、職工就業和社會穩定造成了不利影響。
意見的基本原則是:市場倒逼與政府支持相結合。化解產能與轉型升級相結合。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從2016年開始,用3至5年的時間,再退出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較大幅度壓縮煤炭產能,適度減少煤礦數量,煤炭行業過剩產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場供需基本平衡,產業結構得到優化,轉型升級取得實質性進展。
意見提出:促進行業調整轉型,鼓勵利用廢棄的煤礦工業廣場及其周邊地區,發展風電、光伏發電和現代農業。盤活土地資源。支持退出煤礦用好存量土地,促進礦區更新改造和土地再開發利用等多項措施。
記者獲悉,目前國內多家煤炭企業已經進入光伏產業,例如內蒙古神華集團、伊泰集團、內蒙古鄂爾多斯集團、山西晉能集團等。記者注意到,山西晉能集團除涉足光伏電站投資外,還涉及光伏電池、組件的研發與制造。2016年春節期間,晉能清潔能源宣布研發的單晶背鈍化電池中試效率達到了21.36%達到世界領先水平。
2015年國家能源局先后批準了大同、淮南、濟寧等采煤沉陷區光伏先進基地綜合治理方案。光伏新技術示范地、領跑技術實踐地、先進技術聚集地”為目標,采用達到“領跑者”技術指標的光伏產品,優選具有領先業績水平、較強投資實力和先進技術管理能力的企業作為基地項目投資主體。
據悉,采煤沉陷區治理、光伏產業扶貧、光伏產業技術進步、產業升級和創新光伏規模指標管理有機結合起來,既解決沉陷區土地閑置問題,又統籌推進沉陷區產業發展、農民增收與生態環境治理,對于促進資源型城市轉變能源發展方式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