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系統不能視同公路、鐵路系統。因為鐵路、公路超載,可以停車擁堵,電力系統如果超載,某段潮流超過穩定極限,一瞬間,即將出現系統功率振蕩,兩分鐘內,造成全網停電,非當時的人力所能控制的。
怎樣搞好電力系統結構?首先,要采取合理的一次能源結構,其次,要搞好發電電源合理分工的結構,最后,在輸變電上要按照分層分區、主次分明的結構。
這邊有電源,那邊有用戶,在他們當中規劃一條電線連接起來,電力送出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風電送出很少顧及電網結構
中國風電快速發展近六年來,基本形成了八大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內蒙古西部、甘肅酒泉、吉林等北部基地由于風電裝機容量大、電網架構薄弱、當地消納能力有限等因素,棄風限電極為普遍。
如,去年內蒙古保守估計有42%的風電無法送出;甘肅酒泉地區風電送出通道隨著一期工程560萬千瓦項目的竣工基本飽和,已經獲批的二期380萬千瓦風電不知如何送出。
上述地區的主管領導普遍認為,這是由于缺乏電力外送通道,只要搭上通往省外的輸電線就可以解決問題了,而問題似乎沒有想象的那么簡單。
原水利電力部辦公廳主任沈根才致信《中國能源報》記者:“只是簡單地把電源和消費者用一根電線連接起來,這是‘拉郎配’的思路。電力系統是龐大而復雜的,‘拉郎配’多了的話,極易導致電力系統穩定破壞事故。不只是風電,所有的電源和電網建設都應統籌規劃。”
歷史經驗教訓
百余年來,世界電力系統每逢有一新的技術條件出現,就會帶來一連串新的技術問題。當電力系統出現220千伏以上高壓電網時,就出現了“穩定”問題,一旦電力潮流超過某段線路的穩定極限,就會引起全系統的功率振蕩,造成全系統停電。上世紀六十年代,美歐、日本陸續出現穩定破壞等大面積停電事故,引發了美國的“可靠性管理”。但他們并未認真進行全面的總結分析,而將之稱為“連鎖反應”,用核物理的分裂道理來比喻電力系統穩定破壞的種種電力系統保護誤動問題,當然不得要領,因此,到本世紀近10年間,仍然不斷出現大面積停電事故。
我國在“文革”十年間,也出現了210次大面積停電事故(包括穩定破壞、電壓崩潰、和系統瓦解),所幸的是,在1977—1978年間,經電科院鄭美特同志等人逐條分析總結,得出結論,電力系統穩定問題,實際是電網結構問題,結構堅強則穩定,結構薄弱混亂,則不穩定。我國按此認識提出了兩個“系統技術導則”,召開了一系列分析研究的會議,最后,于1982年7月,在大連召開了電力系統穩定會議,時任電力部部長李鵬在會上要求大力降低大面積停電事故,經一年上下努力,使大面積停電事故由年20次降到4—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