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設大基地,融入大電網”的口號下,我國風電經歷了六年的“集中式”發展,初步形成了七個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的雛形。然而,隨著棄風、限電、外送通道不足等原因,風電的發展就像被卡住了咽喉,這也促使風電各界人士重新評估之前的發展模式。“由集中式發展轉變為集中式與分散式并重的發展模式”被國家能源局提到了“十二五”規劃當中,并獲得了業內的廣泛支持,因為這似乎印證了歐美等風電歷史悠久國家的成功經驗,同時我國也具有發展分散式風電的先天條件。
不過,事情沒有想象的那么簡單,因為我國缺少移植國外先進經驗的根基——基于自由市場的電力體制,這使得任何風電發展模式有可能成為“空中樓閣”,被驗證成功的分散式風電在電力體制仍然僵化的今天最多算是照貓畫虎。
用一句話總結國外的風力等新能源分散式發電的精髓就是“自發自用為主,多余電量賣給電網,電價由市場決定”。這樣一來,用戶就有積極性投資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電力就地消納、棄風現象大量減少,同時也不用經過幾百上千公里把電輸送到其他地區,節省輸配電投資。
而我國現行的電力體制不可能形成國外分散式風電的局面。用戶自發自用新能源發電多一點,電網企業的收入就少一點,也就出現了風力發電場自己發出的電,經上網、升壓、傳輸、降壓再以消費電價回購使用的怪現狀。電網企業這種靠發電側與銷售側的價差為收入的機制,不可能真正鼓勵分散式風電的發展,今后仍然會找出諸如風電具有隨機波動性、風電機組不具有并網技術等眼花繚亂的理由限制風電發展。
果不其然,《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指導意見》剛下發不久,國家電網就放出話來了。其“智庫機構”國網能源研究院副總經濟師白建華近日表示:“目前分布式風電并網在技術、經濟性和政策扶持上均相對于大型風電項目開發來說滯后很多,這就決定了分布式風電大規模發展還需要經歷一個過程。分布式風電的隨機性更甚于大型風電場,其對電網的影響更大,如并網措施不能及時跟上,未來可能造成的‘棄風’現象要比大風電基地更嚴重。”這席話給風電業界寄予厚望的分散式發展籠罩了一層陰影。
況且,在目前的電力體制下,我國的分散式風電定義也有別于國外,我國的定義是指“位于用電負荷中心附近,不以大規模遠距離輸送電力為目的,所產生的電力就近接入電網,并在當地消納的風電項目。”這只是在現行電力體制下的中國式定義,其結果不外乎在狹窄的空間內多爭取一些喘息的余地。不觸及實質的轉變,只能是隔靴搔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