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議
風電產業的整體“走出去”可成為深化我國走出去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更好地實施中國風電“走出去”,本文提出如下建議:
(一)國家政策支持和產業發展導向
1. 進一步支持國內風電設計咨詢龍頭企業開展國際風電投資環境分析,優選重點風電市場,開展風能資源普查和開發規劃,先期導入中國
技術、標準和設備。
2. 進一步支持風電機組制造廠家與國際領先行業對標,前瞻性地開展并購、產業升級和技術革新。
3. 在國家出口信貸和對外投資政策上進一步支持中國風電國際化道路的探索與實踐,尤其是具有開創意義的海外風電示范項目或首批項目。
4. 建議成立國家可再生能源研發和咨詢機構,類似美國可再生能源試驗室(NREL)、丹麥Risφ 國家實驗室等,為國內風電產業發展和中
國風電“走出去”提供系統支持和服務。
5. 支持中國風電的自主發展,提出有中國特色的技術標準體系,并鼓勵中國技術和標準走出去,支持中國企業和協會積極參與國際風電行業標準的制訂。
6. 鼓勵設計咨詢企業、風電機組制造商、風電開發商和保險金融企業強強聯手,形成強大的競爭力,積極推動中國風電走出去。
(二)設計咨詢龍頭企業發揮領軍作用
1. 加強重點市場和區域的市場環境分析,優選中國風電“走出去”的重點國家和區域,研究并提出相應的市場介入模式,尤其是系統運作
方式和提升國際競爭力的途徑等。
2. 與歐美咨詢業同臺競技,積極參與風能資源普查、開發規劃、政府顧問和項目咨詢的競爭,先期導入中國技術、標準和設備,并熟悉和
掌握國外先進的技術、標準。
3. 創建國際公認的風電機組認證機構,包括設計認證和型式認證,促進中國風電機組與國際接軌,并根據規劃成果,提前研究重點國家和區域對風電機組的要求,提出改進需求。
(三)風電機組制造商提前探索國際化道路
1. 對標歐美領先企業,前瞻性地確定技術發展路線,利用國內外的技術資源和人力資源,搶先占領技術制高點,為“走出去”創造硬件條件。
2. 結合設計咨詢企業的前期運作,提前了解潛在市場機組運行環境對設備的要求,提前做好技術改進和產品認證。
3. 結合設計咨詢企業對風電開發規模的研究,研究當地加工葉片等大體積零部件甚至風電機組總裝的可行性,探索加工和后期服務屬地化,提升中國風電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