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可再生能源政策體系的支撐下,可再生能源在“十一五”期間實現了快速發展,CRESP 項目支持風電、生物質能產業體系建設和規模化發展方面也取得了重要成就。
CRESP 項目一期實施了風電機組國產化、風電機組檢測認證中心建設、風電機組技術標準制定、風電并網技術研究、風電技術人才培養以及生物質發電關鍵技術研發等多項能力建設項目,全方位支持了中國風電產業發展的各個關鍵環節, 為風電產業體系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CRESP 項目在江蘇、浙江、福建和內蒙古4 個示范省先后啟動了可再生能源資源普查、區域發展規劃、地方可再生能源政策制定等多項工作,為地方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通過實施福建平潭、內蒙古輝騰錫勒風電場,江蘇如東生物質直燃電廠、浙江小水電站4 個投資示范項目,積極引進國際技術、人才和資金, 采用先進的項目建設運營方法和程序,大幅度提高開發商項目規劃、建設、運營管理水平,增強了開發商投資可再生能源產業的信心,進而推進了可再生能源市場化投資。
CRESP 項目預計可帶動可再生能源投資超過90 億元, 年新增可再生能源產值超過100億元, 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全部項目實施后,將年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近35 億千瓦時,實現溫室氣體減排( 碳計) 約900 萬噸,環境效益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