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能源研究院副院長蔣麗萍昨日在發布會上透露,備受關注的《可再生能源配額管理辦法》目前暫未出臺,有可能在年底與公眾見面。這也是配額管理辦法所涉及三大主體之一的電網企業,首次公開討論電網對《辦法》的態度。
蔣麗萍表示,我國的《可再生能源配額管理辦法》將區別于國外只針對一個主體,即供電或發電企業的模式,會涉及地方政府、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三家。而電網公司承擔的消納配額將是電網覆蓋范圍里面地方政府承擔配額之總和,另外,規模在500萬千瓦以上的企業都要承擔配額。
國家電網公司對配額制辦法的出臺表示樂觀,“有了配額制,就能量化電網對可再生能源的收購義務,我們能有清晰的目標去完成《可再生能源保障法》里,對電網企業要全額保障性收購新能源的任務。”(潘高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