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是指在自然界中可以再生的能源資源, 它清潔且對環境無害或危害很小。可再生能源資源的另一特性是分布廣泛,適宜就地開發利用,主要包括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等。目前,可再生能源在中國的電力工業中僅占很小的比例,到2005年底全國水電裝機容量1.1億千瓦,占全國總發電裝機容量的24.24%。目前風電總裝機容量不到全國總裝機容量發電的0.5%,其他的如太陽能、生物質能的比例就更小了。對于大型水電是否列為可再生能源,仍有爭論。這樣,可再生能源在電力工業占的比例就更小了。
可再生能源發展緩慢的原因主要是它相對高的成本和所對應的電價。風能發電一般是傳統煤電的1.5至2倍,太陽能發電更高些,可達6-10倍。可再生能源發展遲緩,盡管近期增長較快,風電裝機容量2005年增長了近60%。但與大幅快速增長的發電裝機容量相比,微乎其微,比例反而更小了。以風能為例,中國風能資源相對豐富,據估計可開發利用的風能儲量約10億千瓦,其中,陸地上風能資源約2.5億千瓦,海上的儲量7.5億千瓦。中國推動風能發電近十年了,然而收效甚微,目前中國風電裝機容量只有約126萬千瓦。雖然這兩年發展較快,審批的項目也比較多,但業界對風能發展仍不樂觀。
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焦點集中在降低成本上,這是共識。然而,過度關注成本和所需的電價,是中國可再生能源戰略的一個誤區。表現在:一是過于迫切降低成本而急切地要求設備國產化,二是對可再生能源(如風電)電價控制過緊。中國的可再生能源必然有一個大的發展,這一點不應當懷疑。但再生能源的開發時間和速度很重要,這應當是可再生能源戰略乃至能源戰略的一個重要點。簡單的說,無論利用不利用,風一直在吹,陽光普照。但是,煤是挖一噸少一噸,燃煤引起的大氣污染是排放一噸多一噸。
將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大規模降下來,顯然需要設備國產化。但是,設備國產化有一個先引進技術或先做成市場規模,并在過程中國產化的選擇。在市場規模很小的情況下,引進技術需要政府行為和干預。除了扭曲市場之外,引進過程可能是一個相對漫長的談判。相反,有了市場規模,國產化必然隨之而來,且速度很快。這可以以火電30萬和60萬千瓦機組設備為例,筆者10年前做30萬和60萬電廠項目時,設備基本進口,政府并沒有像現在對風機刻意要求國產化,事實是,幾年前30萬和60萬設備已基本國產化。大市場吸引了技術,造就了中國30萬和60萬電力設備能力。
另一個問題是行政控制電價。行政主管部門對于風能項目的電價實行特許權招標,企業則為了獲取項目壓低競標電價,項目以不到0.4元/kWh中標。而根據風電的基本情況測算,除了自然條件特別好的風場,加上特別樂觀的假設之外,能夠達到商業要求的風電價格都應該超過0.6元/kWh。經驗證明,中標企業沒有想真正地按建設承諾經營這些風電場,先拿下項目,慢慢做,或等待政策,或再與政府討價還價。當然,為裝飾門面,虧本建設經營風電的,可能有,但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