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對存在棄風的地區停批、限批風電場。風力資源豐富而電力市場較小的地區,例如內蒙、東北、西北確實存在棄風問題,但如上述,風力發電量只占全國發電量的1.5%,比重很小,所以這不是風電發展太快之過,是輸電網發展太慢之過。
如果我們的電網是堅強的,那么這一點點電在全國很快就抹平了,不存在什么波動,什么影響,所有這些問題都不存在。主要問題是電網是強勢企業,加上存在特高壓輸出的爭議,國家能源局至今沒拿出電網規劃,所以只能拿分散的風電投資者開刀,不批他們新建風電廠。不難看出這種政策才是只打蚊子不拍蒼蠅。應該以可再生資源法為依據,要求電網公司全額收購可再生資源,做不到就應該建網建線路,落實法律的要求。
今年以來風電事業遇到了很多問題,建設速度放緩,相互之間拖欠嚴重,訂單不足,金風、華銳等幾個好的企業也面臨虧損,長此下去一個興旺發達的事業將會夭折。風電本來是不需要拿到國家層面來批的,當時主要是從扶持保護國產風機角度才把五萬千瓦以上風電場拿到國家能源局來批的。現在應該放寬對風電的審批,著重監督電網公司貫徹可再生能源法,消納風電,而不是限批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