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管制收緊
而對于審批權下放是否意味著民營企業有更大的機會加入到能源領域競爭中來,張漢亞認為:“此次涉及到能源類的企業的審批權下放如油氣田,由于有規模的限制,事實上只是把權力從國家發改委下放到相關國企,并且之前發改委也只是‘核準’。這些油田原本也不在民企手上,也沒有民營企業有這個實力來開發。所以此次能源類審批權的下放并不意味著民企可以更好地參與到油企領域的競爭。”
但是該《決定》透露出的多頭監管意圖仍被視作有“進步”意義。
在《決定》中的“備注”一欄可以看到,國土資源、環保、安監等部門被明確賦予對項目的監管職責。
“這說明國家在放松經濟管制的同時,也在加強社會管制,尤其是資源保護和環境監管。少蓋國家發改委這一個章,卻要多蓋環保部門、安全生產部門等幾個章,這是今后的大趨勢。”張漢亞告訴筆者。
在油氣領域,企業投資年產100萬噸及以上新油田開發項目核準、企業投資年產20億立方米及以上新氣田開發項目核準被取消。有分析人士認為,100萬噸以上的新油田和20億立方米及以上新氣田均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長石油的手上,審批權放不放意義不大。
而對此,中國石油大學能源戰略研究院副院長王震在接受筆者采訪時表示:“表面形式大于實質。但這個‘形式’也很重要,它代表了今后的趨勢。因為國家相關部門必須開始建立對企業的生產過程、成本節約和環境保護的監管體系。”
除了《決定》中的備注,從此前備受關注的國家能源局和電監會的重組方案也昭示將在過程管控的方面不斷地加碼。
根據此前流傳出來的國家能源局重組的“定本”,將新設立市場監管司和電力安全監督司。對于這兩個司局的設立,國家能源局的相關人士告訴筆者:“主要用意在于能讓電監會的市場監管職能發揮更大的效用。”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表示:“此次取消了電力用戶向發電企業直購電試點的審批權,電力用戶以后可以直接向企業買電,這是一個非常大的進步。但是,在這個交易過程中需要有人來提前制定市場規則,監管交易順利、合法地進行。同時,直購電現在更多的是大用戶,需要有相關部門來核算電網的過網費用和成本,確保電網的安全運行。”顯然,由國家能源局這兩個新設司局來進行這些工作恰如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