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態環境和氣候變化形勢日益嚴峻,以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為特征的能源革命已成為必然趨勢。德國、美國等國家均提出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滿足80%以上電力需求的發展目標。可以預見,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將逐漸由傳統意義的補充能源轉變為替代能源、主力能源。
能源革命必然會促使現有能源發展思維、體制機制、技術路線發生質變,在此過程中難免伴隨爭議和問題,新能源的發展道路也將漫長曲折。面對機遇和挑戰,應當統一認識,堅定不移發展新能源,積極主動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
推動能源革命
要求明確新能源發展的戰略地位
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的核心是調整結構,用清潔安全高效的能源生產方式淘汰落后、高污染的能源生產方式,讓節能環保的用能方式替代粗放、不合理的用能方式。
我國能源結構中化石能源比重偏高,同時化石能源開發需要消耗大量的水資源,而我國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在西部煤炭富集的地區水資源尤其匱乏。環境資源條件決定了我國大規模開發化石能源不具有可持續性。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將是推動我國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優化能源結構、構建安全經濟清潔現代能源產業體系必須長期堅持的能源發展戰略之一。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提出“著力發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氣、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輪驅動的能源供應體系”,明確了發展清潔能源將是調整能源結構的主攻方向。新能源將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補充能源,將逐漸替代化石能源成為主要的能源品種,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將越來越高,在保障我國能源供應安全中的作用將越來越大。
推動能源革命
必須變革傳統能源規劃方法
風電、光伏等新能源運行特性迥異于常規的水、火電。大規模的新能源接入必然會對電力系統的規劃方法、運行方式產生根本影響。為適應能源結構調整,需要改變規劃理念和方法。
第一,大規模新能源具備滿足部分電力基荷運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