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風電材料設備網:目前,國家能源局正在抓緊編制《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2030年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戰略》、《國家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我國能源安全戰略》等若干戰略規劃文件。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產和消費國,中國制定任何能源戰略規劃,都必須立足中國看全球,站在全球看中國。作為知己知彼和參照借鑒的重要方面,國內外能源數據對比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由于國內外對相關統計指標在內涵、口徑、折算方法等方面存在差異,一些字面上完全相同的指標實際上不能直接拿來對比,而是需要經過歸一化處理,否則,得出的對比結果與事實不符,甚至南轅北轍,不利于我們基于正確的國內外對比數據制定合理的能源戰略規劃。國際能源署(IEA)的能源統計數據以其規范性、連續性、完整性而獲得權威性,被能源主管部門和研究結構廣泛引用。這里,筆者就以IEA為例,列舉能源數據對比中的五個常見陷阱,供研究參考。
一、一次能源消費量統計:IEA的一次能源消費量統計包含了非商品能源,我國只包含商品能源。
在往期的“能源政乾方”中,我們專題介紹過能源概念及其分類,提到能源按照其商品屬性可分為商品能源和非商品能源。顧名思義,商品能源是指需要用量和價來衡量的能源,比如常見的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等,非商品能源是指不用于交易的能源,最為典型的是農村炊廚用的秸稈等生物質能源。在IEA的統計體系中,秸稈等生物質非商品能源納入了其一次能源統計體系,而我國官方一次能源統計只包含原煤、原油、天然氣、水電、核電、風電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發電。舉例說明:據IEA統計,2010年中國一次能源消費總量36.0億噸標準煤,其中含生物質非商品能源3.1億噸標準煤,扣除非商品能源后,我國一次商品能源消費總量為32.9億噸標準煤,與我國國家統計局發布的32.5億噸標準煤較為接近。正因為有統計口徑的差異,對于中國能源消費總量何時超過美國一事曾經發生過激烈辯論。有關非商品能源,詳見2014年第1期“能源政乾方”的“各類能源品種的概念與分類專題”。
二、非化石能源占比:IEA采用電熱當量法折算得到的結果與我國采用發電煤耗法折算得到的結果有所不同。
由于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非化石能源發電并沒有發生像化石能源發電那樣的燃料燃燒和能源轉換過程,因此各個國家和機構在將非化石能源電力轉換成一次能源方面,出現了電熱當量法和發電煤耗法這兩種最主要的折算方式。這樣,問題就產生了,IEA采用電熱當量法,而我國主要采用發電煤耗法,采用不同的折算方法所計算出的非化石能源占比是不同的。舉例說明:根據中國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10年我國非化石能源(水電、核電、風電)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8.6%,這是按照發電煤耗法統計結果;如果按照IEA的電熱當量法計算,我國的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肯定會低于8.6%。詳見2014年第2期“能源政乾方”的“非化石能源電力折算方式”專題分析。
三、人均用電量:IEA的人均用電量不含廠用電和線損,統計口徑明顯小于我國的全社會用電量。
我們在做能源戰略規劃時,一個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尋找標桿,比如把我國現階段發展水平與美國歷史上某個階段相對照,從而找到我們自己的發展目標。在電力方面,一般也是按照人均用電量水平,推算出全社會用電量需要,從而得到目標年的發電裝機容量規模。這里,人均用電量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參考,但是我們使用IEA的人均用電量時也容易被其名詞所誤導。在IEA統計中,人均用電量是用終端電力消費量除以人口計算得到,而終端電力消費量不包含常用電量和輸配電線損,而我國的全社會用電量則包含了廠用電量和線損電量。廠用電量和線損電量一般占到全社會用電量的10%左右,所以IEA給出的各國人均用電量往往比按照我國口徑計算出的結果也要低10%左右。因此,當IEA給出的國外人均用電量與我國的人均全社會用電量相同時,我們必須提高我國的發電裝機規劃規模,才能實質上實現與國外相同的人均用電水平,否則,我們的全社會用電量就是虛高的,這對行業規劃至關重要。
四、非能源利用:IEA將非能源利用的能源與工業用能并列放在終端能源消費中,我國則將非能源利用作為工業用能的一部分,導致工業用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口徑不一。
非能源利用主要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氣的最終用途不是提供動力源,而是轉化為化工原材料,比如生產塑料等等。IEA的終端能源消費的分類是工業、交通、其他(包括居民生活、商業服務業、農業、漁業、其他),以及非能源使用。而在我國官方的能源平衡表中,非能源利用是放在工業用能下面。顯然,按照IEA口徑計算出的工業用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要明顯低于按照我國口徑計算出的比重。IEA統計的2010年中國非能源利用量為1.73億噸標準煤,占到終端能源消費總量的7.9%。
五、能源部門自用電量:IEA終端電力消費中不含能源部門自用電量,而我國將能源部門自用電量放在工業終端用電中。
能源部門自用電量主要是指煉油廠、液化氣生產廠等能源加工轉換部門的生產用電量。按照IEA口徑,在把這部分電量扣除后才得到終端電力消費量,也就是說終端電力消費量不含能源部門自用電量,而我國是把能源部門自用電量放在工業用電中。這導致直接我國口徑的終端用電量要高于IEA口徑下的終端用電量。
編后記:當然,IEA能源統計與國內的差異遠不止上述五點,這里只是拋磚引玉,提出問題。其實,折算方法也好,統計口徑也罷,抑或是能源(電力)平衡表的制作方式,全世界并沒有一個公認的統一范式。美國、德國等其他國家也都與IEA的做法存在差異,所以我們也不必盲目要向所謂“國際標準”靠攏。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根本目的還是知己知彼,在進行國際能源對比時,贏要贏得明明白白,輸也要輸得清清楚楚,不僅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