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anEnergy LLC CEO
——Sukhbaatar Tsegmid——
在美國能源部的支持下,我們在15 年前繪制了蒙古風能資源圖,該圖顯示,蒙古每年有810 萬千瓦的風電可以發掘,其中,60% 的風能資源都集中于東南部,占國土面積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說在這個地區建風電場的潛力是非常大的。尤其是中蒙邊界這一地帶,中國已經建立了風電場,而蒙古還沒有,所以我們歡迎投資者開發這一地帶的風能,風電場發的電將會被輸送到東北亞,這是我們的目標。
蒙古國會批準了國家可再生能源項目,第一階段我們會在2010 年實現可再生能源增長5%,在第二階段就是2011 年到2020 年,可再生能源會占比20% 到25%,今后在發電比例當中,我們要進一步增加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比重,要更多的依賴風電,這個比例可能要占20%。蒙古也頒布了可再生能源法,法律規定了風電并網發電等方面的內容,這對投資者來說是比較重要的一個文件,在未來,我們計劃在蒙古南部投資建立幾個發電廠。
丹麥投資促進局、外交部,資深風電顧問項目經理
——Peder Bo Sorensen——
從海上風電來看,歐洲現在已經有不少裝機,其中四分之一左右是在丹麥,但陸上風電丹麥占的分量要少一些。在2014 年,我們可再生能源大概有33% 的比例是來自風能,電力消費60% 是風電。歐洲的海上風電預計到2023 年會達到3900 萬千瓦。從丹麥的角度看,今后幾年,我們將會再建幾個三四百兆瓦的大型海上風電場,而近岸的風電場項目會繼續對海外投資者、開發商、還有整機制造商開放,這些項目的規模和風險比較小,因為有關的系統比較穩定,而且相關的做法和制度規范也比較透明。
再看海上風能價值鏈的整合,丹麥本地的企業規模很小,很希望通過并購過程實現國際化,這些企業都在力圖提供一站式的服務。在技術和測試設施方面,丹麥也是采取開放合作的態度,明年我們會進一步更加全面的測試。如果我們看一下中國企業在丹麥的業務開展情況可以發現,大部分是做技術開發和參與供應鏈的,可以充分利用丹麥的人才優勢,至于市場壁壘、技術障礙等這些在丹麥都不是問題。
安源易如研究與咨詢部總監
——Sebostian Meyer——
從2010 年到2020 年,預計整個國際市場投資還是會由中國來主導。實際上中國的對外投資真正是從2005 年左右開始的,當時投資的金額非常有限,但是2013年的時候,投資已經達到了1000 億美元左右,到2013 年年底的時候,中國已經成為全球第三大FDI 輸出國了。在未來,中國將有2000 億人民幣的投資規模投入到風能。其中有一些大型的交易主要都是海外并購。現在中國海外清潔技術的投資通過指標、貸款政策來進行政策影響。新一輪的具有創新性的融資,可能會在近期出現,會對商業銀行造成一定的影響。
中國在風電市場、海外直接投資已經是領先世界的了,但是運營經驗和改善質量在中國的國內市場是進行差異化的關鍵,也是出口成功的關鍵。
IFC國際顧問專家
——Dana Younger——
作為資產管理公司,我們管理很多主權基金,很多股東都是要運用更多股權投資的政府,這些投資都是由我們來管理的,資金數額大概是65 億美元。目前,我們已經和中國的企業就風電方面的投資進行了接洽,我們可以幫助企業獲得銀行貸款,能夠提供風險管理和對沖服務。
我們現在融資是224 億美元,其中有170億是我們自己的資產,籌資是51 億,有20 億的融資都是可再生能源項目。
我們看看這些地區的融資案例,在中國,我們參與了香港一家上市公司的風電投資,他的業務范圍不僅在中國,而且也在其他國家;在菲律賓,EDC 現在已經進入到了8.7 萬千瓦的風能項目的第二階段,我們是這個公司的股權投資者;在斯里蘭卡的風電機組投資項目,土耳其的1.5 萬千瓦風電項目的投資,在蒙古提供4000 萬美元的風電場建設投資等等。
中國氣象局專家
——宋麗莉——
全國風能資源詳查的工作,推動了中國風能工作的發展,我們在全國風能資源詳查10年發展成果基礎上進行了糾偏和訂正,并且進行了新一輪風能資源評估,這次,我們著眼于低風速區和分散式開發區域,我們開發的區域是定在每平方米150 瓦的等級資源上。
我們從統計訂正看到之前的成果確實存在一些誤差,在中國南方地區對風況估測的偏高了,而在北方估測的偏低了。
在11 月初,我們會做最后的總量核定工作,并在11 月份正式發布。中國風能資源還是比較廣大的,主要集中在低風速區里面,但是目前的情況,在中國的三北地區,那些成規模分布的地方,電網的承受能力還是略弱,所以這些地區限電現象比較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