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監理人員履職不到位,現場監理機構形同虛設”問題,《報告》指出,此問題主要表現在大部分監理單位現場監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有針對性的現場監理措施;監理專業人員配置不合理,監理人員素質差,無證上崗;監理項目部未配置齊全的必要檢測儀器;監理記錄等資料真實性較差。例如,湖南新能源株洲龍亭龍鳳風電場工程,建設單位中水電新能源株洲風力發電有限公司聘用無“電力工程”專業監理資質的湖南江海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監理,導致建設管理工作混亂,部分工程未驗收即投運。
對此問題,業內人士指出,質監機構務必要堅持“獨立、規范、公開、公正”原則,依法依規獨立開展電力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保障工程質量。
第三大問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執行不到位,設計、施工存在違規”則主要表現在工程建設執行強制性標準方面,工程項目普遍存在執行標準滯后、更新不及時等問題。《報告》指出,在施工過程中,混凝土工程、電氣設備接地和檢測試驗方面存在的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問題較為突出。例如,安徽省電力公司500千伏肥南變電站工程,建設單位安徽省電力公司在《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執行計劃》中,使用的《建筑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1)》已經失效。
此外,個別工程問題疊加的情況需加以重視。
例如,湖南新能源株洲龍亭龍鳳風電場工程、湖南省電力公司攸縣電廠—船山500千伏送電線路工程、安徽省電力公司500千伏肥南變電站工程等,均存在多種問題疊加的情況,對工程質量造成重大隱患,亟待相關單位認真整改。
督促整改以點帶面 監管發力護佑安全
下發整改通知書65份,點名披露40件案例,對于嚴重違規和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湖南新能源株洲龍亭龍鳳風電場等工程項目,下發“停工令”,并依法進行處罰。
此次專項監管,點名通報案例之多、督促整改內容之翔實、依法處罰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電力工程質量監管領域,監管力量正明顯增強,突出問題監管,以點帶面,督促相關企業認真整改,引導行業其他企業舉一反三,共筑安全基石。
針對此次專項監管督查中發現的八類重大問題,《報告》均明確提出了監管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