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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電價由市場競爭決定之后 電網企業不再以售電為主要收入
2015-12-04
來源:中國經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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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電網企業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不再以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的價差作為主要收入來源,可以保證其向所有用戶公平開放、改善服務。”
“改革后,電網企業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不再以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的價差作為主要收入來源,可以保證其向所有用戶公平開放、改善服務。”在談到本輪改革對電網企業的定位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對媒體表示:“通過嚴格審核電網企業準許成本,可以促進電網企業改進管理,核減不合理支出,抑制不合理投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電價以后由市場決定,相對于現行的標桿電價,可以進一步促進發電企業競爭和提高生產效率。改革后,輸配電價逐步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方式由政府核定,是相對固定的,發電價格波動直接傳導到售電價格。”國家電網公司能源研究院副院長張瑋表示:“在目前電力供需較為寬松、煤價降低的情況下,擁有選擇權的工業、商業電力用戶,可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從而降低用電成本,為電力用戶帶來改革紅利。”
卓創資訊分析師郄婧表示:“電價市場化以后,對電力需求方是一個比較大的利好,會提高電價議價能力,降低工商企業用戶的生產成本。”“相反,這對電力供應企業或許并不是一個很大的利好。特別是對中西部能源豐富的區域來看,在經濟下行的情形下,電價波動對它們的收入反倒會有一定的影響。”吳杉杉也對央廣網記者坦言:“放長遠來看,特別是火電企業未來生存會堪憂,或會出現一定關停現象,因為它們既要面臨同行之間的激烈競爭,還要受環保成本提高影響,也要受可再生能源企業的沖擊。”
據中新網報道,近日,發改委、能源局印發了《關于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實施意見》、《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等6個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
“6個電改配套文件在我國電力改革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標志著電力體制改革進入下半場。”經濟學家宋清輝對央廣網記者說:“電力改革的深入對能源行業意義重大,也對石油等行業改革有重要借鑒意義。”
其中,電網企業不再以售電為主要收入來源,電價由市場決定,允許各類社會資本進入售電領域和新增配電領域等三個方面亮點突出,意義重大。
電網企業不再以售電為主要收入來源
“改革后,電網企業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不再以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的價差作為主要收入來源,可以保證其向所有用戶公平開放、改善服務。”在談到本輪改革對電網企業的定位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對媒體表示:“通過嚴格審核電網企業準許成本,可以促進電網企業改進管理,核減不合理支出,抑制不合理投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這次電力改革,對電網企業是一次不小的轉型。”國家電網公司一家直屬單位的員工對央廣網記者說:“以前是負責買電售電,現在只收取‘過網費’,這會使電力公司的總收入大幅下降,也會影響電力職工的福利待遇。但放開兩端是市場化趨勢,沒有人能夠阻擋的。”
記者查詢發現,2013年國家電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0498億元,凈利潤517.3億元。而此次改革后,電網公司營業總收入很有可能直線下降。
“此次改革,電網企業明顯是利益受損方,被切掉了一塊比較大的蛋糕,至少在短期內是這樣的。”羅蘭貝格管理咨詢公司執行總監吳杉杉對央廣網記者說:“但長遠來看,這有利于保障電網企業長期穩定收入和收益。從歐洲等一些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電網企業也會甩掉一些包袱,提升凈資產收益水平。”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相關人士也對媒體表示:“這會使電網企業更加專注電網資產運營和提高輸配電服務水平,激勵其降本增效,使電網企業真正回歸到社會公益性的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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