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下午,國家能源局官方網站發布了2016年度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監測評價報告,對各省(區、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情況進行了通報。小編摘錄重點內容及數據如下:
??? 1、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
到2016年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5.7億千瓦,占全部電力裝機的34.6%。
其中,水電裝機3.32億千瓦,占全部電力裝機的20.2%;風電裝機1.49億千瓦,占比9.0%;光伏發電裝機7742萬千瓦,占比4.7%;生物質發電裝機1214萬千瓦,占比0.7%。
??? 2、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
2016年,包含水電在內,全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15058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為25.4%,同比上升0.9個百分點。
其中,廣東省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最多,為1902億千瓦時;西藏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比重最高,為84.9%;福建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比重增長最快,同比增加8.6個百分點。
2016年各省(區、市)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情況
??? 3、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
2016年,全國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為3717億千瓦時,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6.3%,同比上升1.3個百分點。
其中,云南、寧夏、青海三省非水電可再生能源消納比重增長較快,分別上升7.4、5.7和4.8個百分點。
青海、寧夏、云南、內蒙古、吉林和山西非水電可再生能源消納比重已達到2020年目標,貴州、甘肅、黑龍江、安徽、京津冀和江西接近實現目標,陜西、海南、廣東、遼寧和山東實現2020年目標還有較大差距。
2016年各省(區、市)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情況
??? 4、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收購落實情況
風電:
遼寧、河北和山西達到風電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要求。
內蒙古、新疆、甘肅、寧夏、黑龍江和吉林六省(區)未達到要求,其中,甘肅全省、新疆III類資源區、吉林III類資源區實際利用小時數與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偏差超過480小時。
2016年風電重點地區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落實情況
光伏:
山西和黑龍江達到光伏發電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要求。
內蒙古I類資源區、新疆、甘肅、青海I類資源區、寧夏、陜西、吉林、遼寧和河北等地區未達到要求,其中,新疆和甘肅實際利用小時數與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偏差超過350小時。
2016年光伏發電重點地區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