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于火電來說,風電的生產幾乎不會伴隨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以及二氧化碳在內的任何有害氣體的排放,是公認的、最清潔的電力,而且能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就業。千萬千瓦級基地總投資高達1200億元,還可以極大地拉動地方經濟發展。
酒泉風電基地建成后,按每千瓦時電銷售收入0.53元計算,則發電收入可達154.93億元,按風力發電增值稅減半即8.5%征收計算,可實現增值稅約13億元,相當于酒泉市2008年財政收入的一半。
當前,我國已經對國際社會承諾到2020年,實現GDP碳密度降低40~45%,要實現這一目標非化石能源在2020年需占能源消費總量的15%。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人大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時也強調,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大力開發低碳技術,推廣高效節能技術,積極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秦海巖對記者說:“如果說風電基地的建設是‘形象工程’的話,這也應該是綠色的‘形象工程’,是提高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形象工程’,也是反映我們是負責任發展中大國的‘形象工程’,我們應該鼓勵建設更多這樣的工程。”
發展有熱度 建設冷思考
政策扶持,再加上高漲的投資熱情,中國已經成為全球新能源增長速度最快的國家。中國風電已連續5年增幅超過100%,去年新增風電裝機容量占據了全球的1/3。
而在去年,多晶硅、風電設備與鋼鐵、水泥等產能過剩的傳統產業一起,出現在國務院的調控“黑名單”中,這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也有學者專家指出,新能源發展進入快車道的同時,政府也應盡快加強新能源的規劃引導,促進新能源產業走上健康持續的發展道路。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首席研究員姜謙指出,在看到風電產業迅猛發展的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目前國內風電產業整體水平依然較低,技術瓶頸尚未真正突破。
姜謙提醒投資者注意,2010年,對于國內新能源產業的發展來說,確實是一大契機,而風電產業前兩月的迅猛發展勢頭也證明了這一點,但問題是任何產業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遵循一定的客觀規律,對于風電這種剛剛在國內興起的產業來講更要如此。單純追逐規模效應,不僅不會推動產業的整體進步,相反,甚至會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并淪為真正的“形象工程”。
記者在采訪中也了解到,目前我國風電發展迅速,已有的風場大部分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不高,可是仍有企業跑馬圈“風”。很多地方制定了雄心勃勃的規劃,醞釀建設大規模風場,出現了無序發展的情況。
《可再生能源法》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電網必須全額收購;地方政府擁有5萬千瓦以下風電場項目的審批權,希望通過發展風電帶動地方經濟;大型國有發電集團借新上風電擴大裝機容量。在這些因素作用下,鼓勵了各地大上風電項目。又由于國家定死了風電上網電價,風電電價超出當地常規電力價格的部分均由國家補貼。因此,地方和企業把風電經濟性的責任全都推給了國家,出現了“地方和企業請客,中央埋單”的情況。
一直關注中國風電產業發展的國務院研究室范必副司長之前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曾談到這個問題,他認為,“為了減少污染和溫室氣體排放,客觀上需要加快風電開發步伐。”他進一步強調,“為使國家有限的補貼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用,應當由國家結合補貼能力,統籌考慮資源條件、接入規劃、與常規電源配套等因素,充分研究其技術可行性與經濟合理性,確定各地在各時期的開發規模,不應將風電布局的決定權放給地方,從而避免風電一擁而上。”
近幾年,我國風電設備產能擴張速度驚人,已經出現超過年風電裝機規模的傾向。如何讓風電這種新能源不走以往過剩行業的“老路”?范必的觀點是,“從以往其他行業限制過剩產能的經驗看,用行政辦法解決風電設備低水平產能過剩問題效果十分有限。市場經濟條件下,淘汰落后主要應當依靠鼓勵競爭來實現。”他進一步解釋,從風電特許權招標結果看,風電上網價格呈下降趨勢,競爭有利于優勢企業提高技術、改進管理、擴大規模,通過市場形成門檻,淘汰落后。“我國應繼續推進特許權招標,使風電電價盡快接近常規電力的價格,自然將使得資金、技術實力較差的企業被淘汰出局,從而解決風電低水平生產能力過剩問題。”范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