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把2011年作為規劃年,全力以赴推進各項能源規劃。目前有17項規劃通過審議,經國務院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審議通過后,會陸續發布。”國家能源局權威人士表示。
業內期盼已久的“十二五”能源規劃未能在2011年面世,但“十二五”能源發展的基本思路已經初步成型,各項發展目標基本浮出水面。按照國家能源局的說法,2011年,是“十二五”能源發展的定調之年。
定調: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
2011年3月17日,“十二五”規劃綱要公布,提出優化能源結構,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完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資源環境稅費制度。
這是我國首次更改以往“積極保障能源供應”的發展論調,提出對能源消費進行總量控制。我國能源發展也由奮起直追、敞口供應,變為優化、調整、提高的適度收斂路線。
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最終數字沒有出臺,但國家能源局《中國能源發展報告2011》透露了“十二五”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官方意向:確定2015年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為41億噸標準煤。其中,煤炭、石油、天然氣的實物消費量分別為39億噸、5.3億噸、2300億立方米。
201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了加強節能工作的具體措施。針對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問題,下一步將加快研究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機制,把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到地方政府,加大考核和監督力度,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將能評作為控制地區能源消費增量和總量的重要手段。可以預見,“十二五”期間,我國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的政策嚴厲性已不可逆轉。
而另一方面,嚴厲政策之中,我國發展非化石能源的政策靈活性和務實性開始體現出來。國家能源局發展規劃司司長江冰透露,各地在水電、風電、太陽能及能源綜合利用方面的新增消費量在考核中將被扣除。這條綠色通道的開啟,將極大提升各地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
改革:促進能源消費結構調整
能源消費結構調整是“十二五”能源發展的重要內容。官方預測到2015年底,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煤炭、石油、天然氣、非化石能源消費量比重分別為62.6%、18.5%、7.5%和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