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需要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改變電網統購統銷、獨家經營的運行體制,明確輸電設施為公共基礎設施的屬性。需要加強相關重大問題研究,集中力量攻堅克難,盡快解決孤島運行、帶電安全生產等重大關鍵問題,進一步優化完善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體系,建立健全并網檢測、電能計量等技術措施,并盡快制定發布分布式電源并網的國家標準。
再次,要健全法律法規及實施細則,逐步完善行業標準規范,積極推進技術研發,為分布式能源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積極鼓勵、支持為分布式能源系統投資、規劃、設計、建設、運行、維護等服務的能源投資、咨詢和服務公司,培育一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興產業,為分布式能源系統的發展提供堅實的保證。
最后,要充分發揮政府主管部門的積極引導作用,保障分布式能源的均衡有序發展。
我們相信,只要以積極的態度,借鑒各國豐富的經驗,依托分布式能源成熟的技術,根據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不同應用領域的需要,沖破傳統思想的束縛,我們就能克服發展道路上的技術和行業監管障礙,探索出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分布式能源發展道路,使分布式能源得到快速和健康的發展,從而使其真正成為集中供能方式的一種有益補充,為提高能效和節能減排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