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認為,“各地可以根據本地區電煤價格變化幅度,在9月份調整基礎上再次進行電價調整。如果哪個地區9月份上網電價下調額度沒有達到啟動煤電聯動電價應該下調的標準,那么啟動煤電聯動時就應該進一步下調電價;而如果哪個地區上次電價下調額度超過了煤電聯動電價應該下調的標準,那么啟動煤電聯動時則應該小幅上調。”
另據了解,根據2004年確立的聯動政策,在燃煤電廠上網電價調整時,水電企業上網電價也應進行適當調整,而其他發電企業上網電價不隨煤價變化調整;同時,上網電價調整后,還將按照電網經營企業輸配電價保持相對穩定的原則,相應調整電網企業對用戶的銷售電價。據此推斷,我國電價或將進入新一輪的調整,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或將普遍下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