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到了應該認識和解決風電機組出質保期問題的時候了。
先來看看這組數據: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國并網運行的風電機組已達6.2萬臺,其中2012年以前安裝的機組約4.6萬臺。按照以往市場上機組供應合同的約定,應有74%左右的機組已出質保期或臨近質保期結束,而實際情況卻是,3.4萬臺機組中的大多數還沒有進行質保期驗收,涉及質保金數額數億元。也就是說,因為機組質保期不能按時結束,制造商有巨額質保金沒有能夠收回,這是問題要害所在。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質保金是制造行業銷售產品的慣例,以風電機組為例,開發商為了降低購買風險,通常會押下制造商10%左右的銷售額作為質保金。產業發展初期質保期通常為2年,后來由于部分機組質量問題頻發,以及機組產品由供不應求到供大于求的市場變化,質保期大多延長至3-5年。制造商為了賣出更多的機組,不得不接受5年的質保期,待質保期結束后,如機組質量達到合同要求,才可收回。
然而,目前能夠如期收回質保金的風電機組制造商卻不多。
聽聽上游制造商的說法,你就能看到這個問題有多大的殺傷力。據國內一家知名制造企業提供的數據顯示,這家企業2012年之前的質保金占款超過20億元,是其2013年全年利潤的5倍。這家制造企業的負責人擔憂:“這種狀況不僅讓制造企業在質保期間的機組維護
‘缺血’,也對企業在改進產品質量和新技術研發方面的投入帶來消極影響,這幾乎動搖了企業生產經營的基礎。”該負責人表示,如果這種狀況持續下去,由此帶來的惡性循環會嚴重傷害到我國風電產業的根基。由此可見,盈利的制造企業尚且如此,虧損或經營困難的制造企業就更慘了,被押的質保金款項很可能成為壓垮他們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要不回押在風電場上的質保金。”這家知名風電機組制造企業負責人記者抱怨:“按照合同,出質保期后,如果風電機組達到約定要求,質保金就應該還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