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擠出效應。由于收到了聯邦財政補貼,風電可以低廉的價格去電力市場競爭,隨著整個電力市場價格的走低,如核電等更可靠的供電者被迫離開市場,因為它們無法像風電那樣得到巨額補貼,比如威斯康辛州的Kewaunee核電站和佛蒙特州的Vermont Yankee核電站就在2013年被關閉了。
3、傳輸成本。另一個經常被忽視的因素是風電傳輸的額外費用,美國大部分風力資源豐富的地區很偏遠,而且風力發電的渦輪機通常要置于遠離主要城市的開闊區域,這意味著消費者使用風電就必須新建輸電線路,而這部分的成本從15-27美元/兆瓦時不等。
2013年末,得克薩斯州的競爭性可再生能源區(CREZ)輸電線路的完工,新增的3600英里輸電線路促使了該州的風電發展,但為此,政府耗資70億美元。盡管這種傳輸線路可以被視作固定成本,能隨著未來輸電的增加而攤薄,但這些成本之重依然不容忽視。目前,風力發電場建在主要的風力資源區,但如果我們繼續補貼風電,那么,生產商可能將廠區擴大到更偏僻的風力資源次優區,這將會進一步提高風電傳輸成本。
4、行政規制的扭曲。聯邦補貼和各州的行政命令也顯著地增加了風電的成本,并最終轉嫁給消費者。根據德克薩斯理工大學能源商業中心Michael Giberson教授的測算,因為聯邦和各州的政策,風電的成本平均增加了23美元/兆瓦時。
加利福尼亞州是推動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度(RPS制度,要求電力公司銷售的電力中,有一定比例要來自可再生能源。如果沒有達到這個比例要求,就需要去購買配額,這些配額通過可再生能源配額證書進行交易)最積極的州之一,規定該州到2020年電力消費的33%要來自可再生能源,為此,加州整體的電價比那些沒有實施RPS制度的州要高38%。
盡管有高額聯邦補貼和各州行政命令的加持,但風電的收益卻遠未達到預期。根據喬治-梅森大學Mercatus中心的數據,風電接受的聯邦補貼比其他任何的發電形式都要高,但其供電量份額卻異乎尋常的小:2010年,風電部門接受的聯邦補貼份額高達42%,但供電份額卻只有2%。
不幸的是,聯邦和州一級的決策者決意要讓美國人民享用有可再生能源電力,而不論這個成本有多高。盡管這些政策可能用心良苦,但實施的真正的結果卻是限制了自由的同時,我們將面對一個日益不可靠的電力供應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