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走廊的百里風電場曾經是一大景觀,也曾經是西部產業升級的希望,這里引來多家企業布局。
王利博制圖
而甘肅工信委日前發布的《關于下達2016年優先?發電計劃的通知》則在業內引起一片嘩然。“棄風限電”是這個文件的核心要義,而限電規模更是達到了70%。技術障礙、通道不暢、市場消納不足為限電主要原因,如何突破困境,成為電力企業首要解決的問題。
限電要達70%,地方政府打臉能源局
上述通知下發后,受到業內人士與新能源企業的強烈反對與質疑,對甘肅工信委對抗中央的做法感到無比憤慨,國家能源局也致函認為該通知明顯違反國家政策;甘肅工信委終于不得不撤回這一通知。
上述通知提到,2016年新能源優先發電量100億千瓦時,2016年風電最低保障收購年平均利用小時為500小時,光電最低保障收購年平均利用小時為400小時。
而今年5月,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發布的《關于做好風電、光伏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工作的通知》,詳細規定了風力、光伏發電重點地區的最低保障收購小時數。光伏發電、風電的重點地區根據目前存在問題的嚴重性被分為一類和二類,各地的保障性收購小時標準不同,其中光伏發電最高門檻為1500小時,最低1300小時;風電最高為2000小時,最低1800小時。
相比可知,甘肅省工信委發布的最低保障水平與國家之前的規定實在差距太多,還不到核定的30%,估算限電要達70%,這一數據引發了業內廣泛爭議。更耐人尋味的是,甘肅省此前曾立下了“雄心壯志”,要把新能源列為“十三五”擬發展的重點領域。
多位行業人士對記者表示,甘肅工信委的這一做法,明顯違反《可再生能源法》的多項規定,嚴重背離中央低碳綠色發展、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和推動能源戰略轉型的精神,與國家的大政方針和現實需要都背道而馳。《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訂)第4條規定明確指出,以遠低于國家規定的價格和數量水平收購可再生能源電力,致使可再生能源開發企業蒙受巨額損失,是對其合法權益的侵害行為。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秦海巖就曾公開撰文稱,“保障性收購電量由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家發改委經濟運行局共同核定,地方各省或電力公司無權自行制定。甘肅工信委的行為是對中央政府部門文件的公然藐視和違抗,不但極大損壞了國家法律和政策的權威性,也嚴重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前所長周鳳起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當前經濟下行,用電量需求下降,增長率微弱。再加上國家整體規劃上缺乏統籌,導致煤電過快增長,不僅不降低,而且處于快速增長,已經違背我國綠色能源發展的初衷。”
棄風限電嚴重,上市公司剝離虧損資產
由于棄風,部分企業出現經營困難。
中鋁旗下上市公司銀星能源在發布的今年上半年業績預告中稱,預計凈利潤虧損約7000萬元至9000萬元。而去年同期,公司盈利951.26萬元。據稱,利潤虧損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屬風力發電企業一季度遭受棄風限電所致。
據資料顯示,2013年中鋁實施重大資產重組并向銀星能源注入風電資產,后者成為中鋁這一有色行業巨無霸進軍風電的主要平臺之一。棄風現象持續發酵令中鋁和銀星能源的業績受到牽連。此前在重組預案中,中鋁寧夏能源風電業務等相關標的資產曾作出業績承諾:2014—2016年,分別實現凈利潤4615.43萬元、5459.87萬元、6358.00萬元。然而,2015年標的資產僅實現凈利潤2373萬元,遠未達到承諾金額。頗受爭議的是,銀星能源在業績承諾未達標的情況下,并未啟動當初作出的1元回購股份預案,而是以現金2694.4萬元向銀星能源補償2015年未完成的利潤差額。
除此之外,今年6月29日,中海油掛牌轉讓其所持中核匯海風電投資有限公司40%股權,作價9.64億元。此前,新能源板塊曾被中海油列為六大主業之一,但后來悄然撤下,只剩下了油氣勘探開發、工程技術與服務、煉化與銷售、天然氣及發電、金融服務等五大業務板塊。審計署當日公布的審計結果中稱,中海油存在盲目投資造成巨額虧損,其中包括新能源項目。
針對風電企業因棄風虧損問題,周鳳起認為,“有這方面原因,但不準確,從市場投資的積極性可以看出整個市場是否存在虧損情況。如市場虧損嚴重,企業的投資積極性立刻就會下降,這樣的反應會比較明顯。不過,現在棄風現象已愈演愈烈。”
電力行業整體產能過剩,今年可能更加嚴重,而風電行業前景雖好,但目前整體虧損較大。棄風率持續上升,給部分企業帶來巨大的壓力,令這些企業開始退出風電領域,不斷縮小新能源版圖。
千億發電設備閑置,棄風限電形勢嚴峻
早在今年4月,央視就關于甘肅“棄風限電”的現象進行過報道,報道中提到,甘肅酒泉有接近四成的風力發電設備被限制使用,耗資上千億元打造的全國首個大型風電示范基地,因地方利益和部分保護主義,大量設備只能在戈壁上曬太陽,昔日“陸上三峽”成為“棄風大省”。問題來了,耗資千億的清潔能源建好了,為何卻不讓使用?
據了解,甘肅是全國風能和太陽能資源最為豐富的地區之一,國家能源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棄風“頑疾”再次發作,全國棄風電量339億千瓦時,同比增加213億千瓦時,全國平均棄風率為15%,棄風率最高的甘肅省達到了39%,2015年也成為中國有史以來棄風最嚴重的年份。到了2016年上半年,問題愈加嚴重,全國平均棄風率攀升至21%,甘肅的棄風率到了47%。而甘肅的情況,只是整個“三北”地區新能源消納情況的一個縮影。
所謂的棄風限電,是指在風機處于正常情況下,由于當地電網接納能力不足、風電和火電沖突等原因,導致風電場風機暫停的現象,這樣大量的浪費了風資源。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地方政府要GDP、要發展可以理解,但不能罔顧現實、盲目加碼。有企業高管曾明確指出,地方政府作為過度。“一些省委、省政府不顧需求和落實,只要求投資者們在自己地盤建設,要的只是目標容量,到頭來受傷的還是企業。”
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在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我國棄風棄光形勢嚴峻,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市場消納能力不足與地方利益的保護,再加上設計院前期只做可批性研究,而不做可行性研究。”這也是電力改革不到位所導致的。
延伸閱讀
9月9日,國家電網發展策劃部在給環保機構中國綠發會回函中,就中國部分地區新能源發電“棄風”、“棄光”的問題進行了解釋。
國家電網在回復關于部分地方公司存在未實現保障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電力情況的問題時指出,大規模新能源消納一直都是世界性難題,與國外相比,我國的新能源消納問題更為突出。我國新能源資源集中、規模大,遠離負荷中心,難以就地消納。新能源集中地“三北”地區電源結構單一,抽水蓄能、燃氣電站等靈活調節電源比重低。加之近兩年經濟增速放緩,電力增速減慢,多種因素共同作用下,2015年以來新能源消納矛盾更加突出。2015年,國家電網調度范圍棄風比例超過15%的省(地區)4個,棄光比例超過15%的省(地區)2個,矛盾主要集中在新疆、甘肅、吉林等地區。
同時提到,出現棄風棄光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用電需求增長放緩,消納市場總量不足。2015年,國家電網調度范圍內用電量同比增長0.1%,增速比上年低2.9個百分點,其中東北、華北、西北地區分別為-2.0%、-1.7%,2.0%。在電力需求增長放緩的情況下,包括新能源在內的各類電源裝機保持較快增長。截至2015年底,國家電網調度范圍內電源總裝機同比增長10.8%,超過用電需求增速10.7個百分點。由于新增的用電市場已無法支撐各類電源的快速增長,導致火電和新能源利用小時數均出現下降。2015年,國家電網調度范圍內火電、風電、太陽能發電利用小時數同比分別下降378、181、38小時。二是電源結構不合理,系統調峰能力嚴重不足。我國“三北”地區火電占比達到70%,而抽蓄、燃氣等靈活調節電源比重不足4%。“三北”火電機組中,供熱機組占很大比重,其中吉林占比達到74%,每年冬季保供熱和新能源消納的矛盾非常突出。據統計,2015年67%的棄風發生在供暖期,低谷棄風電量又占總棄風的80%。三是跨省跨區輸電通道不足,難以實現在更大范圍消納新能源。電網項目核準滯后于新能源項目,新能源富集地區不同程度都存在跨省跨區通道能力不足問題,現有輸送新能源的通道能力占“三北”地區新能源裝機比重只有15%左右。截至2015年底,甘肅酒泉風電基地裝機規模已超過1200萬千萬、太陽能發電近600萬千萬,但酒泉—湖南特高壓直流工程2015年5月核準建設,預計2017年才能投產。四是市場化機制不完善影響新能源消納。我國促進新能源消納的市場機制滯后,目前仍然采用傳統的發用電計劃管理安排各類電源年發電量,新能源消納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