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的躉購與競標價格相繼揭曉后,每度電3.3元的價差引爆眾怒,紛紛質疑政府為何須額外浪擲9000億元?競標案開標前,經濟部長沈榮津猶保守地期待費率可以不超過每度電5元,沒想到最終的平均費率竟只有2.5元,主事官員一方面下巴掉到合不起來,一方面還得趕快拼湊出合理的說法,像是「『先躉購、后競價』是世界的趨勢」、「躉購價格內含技轉與協助本土化產業發展」等說詞。
個人認為開標前的每度5元說法應是沈部長的真心期盼,他相信如果能夠比躉購價低1元左右,應是廠商取得競價標案的合理費率。換個角度來看,經濟部容許躉購費率比競標費率高出1元,就是期待廠商能以如此的額外獲利,擔負起協助本土產業發展的責任。但沒想到,經濟部功課做得不夠透徹,自行端出5.8元的躉購費率后,兩個月內立馬被廠商以不到一半的競標費率「投桃報李」。經濟部曾次長在開標后的解釋避重就輕。「先躉購、后競價」是全球趨勢又如何?主政者本就有責任與義務就未來全民需要付出的成本嚴格把關,躉購費率訂定前若是能確實參考國際上一般費率制訂的現況,也不會出現一個令國內輿論譁然、國外廠商見獵心喜的價格。
另一方面,躉購費率高于競價費率并非不能接受,問題癥結在于兩者價差大到不合理。整個離岸風電計畫20年執行下來估計花費1兆7000億元,而躉購補貼就高達9000億元,政府罕見地大手筆補貼單項產業的作法令人質疑。更何況,總裝置容量達550萬瓩的離岸風電不是基載電力,即使極度樂觀估計其未來的年發電量可達200億度,2025年時在全國總發電量的占比將不及8%。
此外,風電有「看天吃飯」的不穩定特性。未來風機的尖峰滿載出力有可能在1小時內發出550萬度電,問題是如果下一個小時的風力減弱,1小時只能發電275萬度,那么此時必須立即額外調度出4.5部可快速升降載60萬瓩的燃氣機組來滿足需求,然而現有的能源政策規畫中并未將配合風電調度的燃氣機組建置考慮在內。
執政黨的非核家園政策逼得經濟部不得不躁進地推動離岸風電,不僅導致招標過程的嚴謹度不足,后續穩定供電的配套規畫也都付之闕如。錯誤既成,主事官員就不要再硬拗了,應在此時勇于認錯道歉,將不合理的躉購案廢標,攤提低額賠款絕對比把近兆元支出債留子孫更符合公平正義。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