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專家介紹,除港口、航道、國防軍事使用以及各類保護區等外,近中期可用于海上風電建設的海域面積有5485km2。按5MV/km2估計,僅這部分海域裝機規模可達2743萬kw。若按平均等效滿負荷年利用3000小時計,年可用電量833億kwh。設想開發率達到可開發量的2/3,也有543億kwh,是沿海陸域可再發風能7.5倍,全省可開發河川水電站1.5倍,為我省開發海上風電提供有力的資源保證。
“按照海上風電規劃,推進寧德霞浦、莆田平海灣、漳州六鰲等海上風電基地項目,啟運三個項目一期,‘十二五’建成海上風電50萬kW,并為‘十三五’海上風電的發展做好技術與裝備準備。”福建省能源研究會秘書長謝如謙說,從我省海上風電場工程規劃來看,首批選擇開發條件比較優越的場址有12個,總裝機規模達4950MW,年平均上網電量可預達131億kwh。“目前,我省海上風電還處于示范建設階段,位于莆田平海灣、南日島近海裝機規模各為5萬千瓦作為示范工程,正在抓緊項目可研工作;漳浦六鰲已開展海上測風、海洋水文、預可研編制等工作。”
“將湘電5兆瓦永磁直驅海上風力發電機引入福清近海,希望能對我省未來海上風電開發起到借鑒與示范作用,加快我省海上風能開發腳步。”李向陽說,海上風力發電開發,說到底,與開發陸上風電一樣,靠的是核心技術,“隨著風電產業的快速發展和風電制造業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風電機組的單機功率正不斷增大。總體而言,風電機組大型化順應了海上風電產業發展。”
但蔣昌盛表示,對福建來說,風電市場的主力還在陸地上,大量開發海上風電目前還沒到時候。按照國家“十二五”規劃和福建省情,陸地風電穩步發展,海上風電是示范發展,示范就是不應該冒進,不應該爆發式增長。他說,海上風電大量開發,要看成本、資源勘測以及設備腐蝕、維修等問題解決得如何。首先要關注相關因素,包括臺風、鹽霧以及空中航道、雷達影響范圍的影響;其次要考察水面情況,包括海浪(風暴潮)、潮位和航道情況;水下則要考察洋流、潮流、海底沖刷和侵蝕、海洋生物、鹽分、海底地形地質以及管線分布情況。此外,海上風電的立項,還要綜合考慮海洋功能區劃、港口、碼頭、錨地、航道、經濟發展區等敏感海域,灘涂圍墾及養殖,軍事用海,其他特殊用海等問題。
南日島:風“害”變為風“利”
東南網-福建日報7月5日報道(記者 何祖謀 通訊員 唐群英 謝慶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