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風電項目審批權和330千伏以下電網審批,有利于風電項目于電網之間的銜接。結束了之前的5萬千瓦以上風電項目由國家層面核準,5萬千瓦以下由省級政府核準這種體制造成的多個風電場分期接入電網、局部地區風電接入過于集中的局面。同時,這次將審批權下放地方,減少了中央審批一道程序,將有效提高可再生能源投資開發效率。此前,國家一直注重風電“大基地”開發模式,此次審批權下放地方政府,有助于促進地方風電發展,促進風電開發模式的轉變。
再看風電并網,風電并網曾經一度成為媒體的眾矢之的。其實,國家電網公司連連叫苦,因為電網的規劃是歸國家發展改革委管轄的,并非國家電網公司自己可以說了算。并網難題除了風電的間歇性引發的技術難題外,最重要的是電網規劃與風電建設不匹配,規劃總是滯后于建設。如今,國家電網公司三令五申地承諾,將免費、全額收購清潔電力,再加之電網審批權的下放,一定會逐步解決風電并網難題。據悉,在中國內蒙古等地,風電的最大負荷已經達到20%,接近丹麥、巴西等位列第一梯隊國家的水平。
由此可見,風電和電網審批權的下放對風電行業來說確實是恰到好處,或許,風電行業會迎來第二輪大發展,只是這一次會告別混亂局面,開始有序發展。
審批滯后從中央到地方具有很重的滯后性,在未下放之前,風電發展也只能表示出無奈,頻頻的“棄風”讓風電本身就處于過剩的狀態之下,加上審批所造成的惡疾,此次審批權的下放,很多風電人士都在拍手叫好,認為這是風電外送的重要時機,從而能夠成為風電自救的重要方式。也有很多業內人士認為這一次的下放,風電或許能迎來“第二春”。
對此,很多業內人士也存在不同的觀點:
孟令賓擔心:“風電審批權下放后,一旦失去規劃,各地政府將無序瘋狂地上馬風電項目,從而加劇“棄風”現象。”這也同樣是許多業內人士擔心的一點,華電福新能源公司副總經理劉雷也認為,風電并入電網審批周期過長,導致投產后經常無法馬上將電送出,“現在將審批權下放到地方,風電并網審批的相關問題仍然解決不了或者說是不能很好的解決,而且行業發展更需要具有遠見的規劃。”劉雷的這段話道出了很多風電企業的心聲,因此,即使在審批權下放后,很多風電企業還是不敢妄動,都還在翹首看同行們的動作。有業內人士更是提出:風電兩年內將無翻身之日。
是什么原因讓他們萌生出如此驚愕的想法?
“棄風”的背后不僅僅是審批滯后的制約,更是風電場建設本身所存在一系列的問題。一系列的缺乏規劃讓風電并網本身就很難消納。譬如目前東北地區電力過剩50%的主要原因,便是規劃缺失導致大量風電項目無序上馬,以致發出的電力無法消納,最終加劇“棄風”現象。而酒泉、蒙西等地區雖然風力資源集中,但均為經濟欠發達地區,所發的風電幾乎不可能在本地區完全消納,絕大部分只能選擇外送。
這種缺乏規劃所導致的驚人的“棄風”電量是“絕對的過剩”,無關于風電審批。
“歷史遺留”癥結重重
也有人認為風電項目審批權下放不太科學!風電的發展需要各個環節的支持,離開了整個能源系統,風電本身無法消納,風電是什么?電源唄,而且是一個不穩定的需要其它穩定電源做支撐的輔助電源!風電誰用?大部分遠在東北、內蒙、西北、新疆等風電優勢地區無法本地消納!需要遠途輸送到東南部電力負荷區去消納!目前這種北部區域的建設大風電,融入大電網的發展模式沒有統一的規劃和建設步驟是不可持續的和不科學的!電力系統是一種“發--供--用”為一體的能源系統,電力能源是時時刻刻需要全系統整體調度整體協調的,而不是各個子系統獨立存在的。所以,地方政府可以控制本區域的風電場建設規模和迅速,但他們無法控制電力輸送、電力平衡的控制和電力用戶的需求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