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電集團總部一位中層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去年年中曾經看過這份草案的討論稿,歷時一年多不能出臺原因是各方分歧比較大,涉及到各相關方面的利益牽制。尤其是對于強制承擔此項義務的發電集團的總裝機容量標準,以及強制承擔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百分比分歧較大。
他稱,相對于火電占比較重的五大電力,一些獨立的發電集團火電份額本來就小,它們就比較占便宜。
國電集團總部一位熟悉投資業務的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包括水能在內的可再生能源已占集團總裝機容量的20%以上。目前來看光伏不盈利,集團不愿意投資,只能投資風能,但集團旗下各個風場的盈利情況千差萬別,有盈有虧。主要是現在風資源成熟的風場基本已被圈完,如果配額定的過高,我們還能往哪投呢?
國電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米樹華11月5日在新能源效益監管通報暨經濟運行促進會上再次強調,必須千方百計地提高新能源機組出力,特別是限電嚴重的地區,要加大溝通力度,千方百計搶發電量,重視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的申報結算工作;嚴格控制融資成本,用好政策,降低財務費用;嚴格控制負債率,優化資金流向;加大CDM申請力度,增加利潤來源;嚴把項目開工關。
全國并網風電裝機的機組利用小時數從2010年的2047小時下降到2011年的1903小時,減少了144小時,降幅7%(當年火電同比上升263小時)。
“無論對于電網通道還是風場開發商來說,風場的利用小時數遠低于火電,所以對比火電,我們有投資回報的考量。” 上述國電集團總部人士對記者表示。
發電集團出于盈利的考慮對政策有顧慮,而電網企業更擔憂收購新能源對電力供應的安全穩定造成危害。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調度控制中心一位前任中層曾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電壓正常后,若依然有風電在頂,造成的高電壓,超過10%就會跳閘。由于新能源的間歇性,帶給調度很大技術難度。
而國家主管部門多位高層官員也曾對記者表示,“發展新能源,不能以損害電網安全生產為代價。風電建的太快,電網建的太慢確實有問題;但不能夸大這個問題,更不能拿正確的事情,反駁別的正確的事情。”